贵州省威宁县供销合作社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6〕12号)《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威宁自治县推行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改革方案》(威改领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威宁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打造“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经济模式,经威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17年02月22日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