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填补农村金融空白!

日期:2016/3/18   发布者:三众科技 浏览:58498 复制

 民办、民管、民共享,这种专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的举措成为四川省填补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服务空间的壮大农村金融有效武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本低,效率高,不仅深受社员拥戴,满足了农村多样化融资需求,也得到四川省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农商互动整理了历年来四川省有关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政策文件摘要,与君共享——

  早在2012年成委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中就指出:“加快发展资金互助、农机、植保、田间管理、劳务服务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和融资担保试点。”

  在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通知》中全文肯定了资金互助的意义及发展资金互助的必要性——“针对农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在强化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合作性金融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省委、省政府把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合作金融与合作经济的互助共进作用,选择一批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自愿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资金互助的有机结合。”

  2014年6月8日,《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

  同年9月17日,四川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中着重阐述要“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在条件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开展农民资金互助试点”

  同月26日,四川省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要“推进资金互助社试点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创新试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加快试点,闯出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四川特点、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新路子。”

  2015年,四川省又将扩大农村资金互助试点作为深化农村改革重要举措,并列入今年改革目标台账。2015年7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意见》,意见再一步阐述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对激活农业金融活水的积极作用,“继续扩大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内部资金互助”、“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丰富合作经济内涵,完善农村融资服务体系的创新性改革工作”、“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销售合作构成了‘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体系,有利于丰富合作经济的内涵,有利于提升合作经济的凝聚力”

  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大力鼓励与政策支持力度愈来愈大,四川各地地方政府也纷纷响应落实政策鼓励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2016年来临,在四川各级政府的鼓励支持下,四川农村金融也将焕发新的活力,达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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