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打造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联合体分别超过2000个、1000个、500个,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重点支持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制度。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不低于省下达总量2%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农民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创新金融服务,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征信数据库;引导组织农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上市和融资,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推动厂房、渔船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成立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构建由财政支持的农业担保体系;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风险防控;鼓励市县扩大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性保险试点范围,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